数字经济是未来10年经济增长的动力,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数据要素市场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我国数字经济正在展示出蓬勃的步完生命力。
“中国具有巨大的数字善数市场市场基础,有巨大的消费群体,而且中国的消费者非常积极地拥抱数字技术,比如智能手机的支付,中国的渗透率是81%。其中,平台一方面连接消费者,另外一方面连接供给端,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整合供给端,所以供给端如果是高度分散的行业,具有信息的不对称的行业,平台就有很重要的作用。”在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中国宏观经济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三希表示。
在腾讯金融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吴绪亮看来,未来10年的经济增长动力就在数字经济上。
不过,与此同时,数字经济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从产业互联网来看,我国仍有规模小、差距大、发展比较滞后、应用场景分布不均衡等问题。
“我们产业互联网发展比较落后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产业数字化的进程是比较滞后的,因为要做产业互联网必然要求这些企业数字化程度比较高。”李三希表示。
以制造业为例,数字化工厂的发展程度仍然比较低,不管是高档的数控机床还是高端的PLC,还是工业网络协议,高档的工业软件,基本上都是被国外企业垄断。
因此,他建议,现在的重点要从发展消费互联网转向发展产业互联网,比如丰富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平台企业或者行业龙头企业在建立产业互联网中的独特优势等。
数字化转型亟待加强
在李三希看来,从智能互联、信息整合、人机协作、数据决策这几个方面来看,我国产业互联网跟全球领先水平相差还是比较大的。
比如云服务,从应用场景来说,我国在设备管理服务上面还较低,我国管理设备服务为27%,但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应用场景是49%。
“看企业数字化转型,现在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受到很多的约束,不会转、不能转、不愿转、不敢转这几个问题还是很突出的,企业的数字化程度比较滞后,制约了产业互联网的发展。”李三希表示。
在他看来,产业链中的数据规则不完善,是企业数字化程度较低的原因之一。
比如,我国缺乏权威的数据标准,数据的安全有待保障,数据的共享跟开发程度还有必要提高。
“相关企业缺乏产业互联网的思维,因为产业互联网和消费互联网的模式是不太一样的,消费互联网过去20多年,其实大家形成了一种可以说行业内比较约定俗成的规则,就是在初期开始疯狂地扩张,通过烧钱补贴的模式,先抢占市场,流量为王,但在产业互联网就不是这种发展模式了,产业互联网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专业化。”李三希介绍。
从已经有的案例来看,工业互联网所有的平台如果要想发展好就必须深入某一个具体的产业,要对这个产业有很深的理解。所以产业互联网发展的核心思路是提质增效,产业链中各个经营主体需要协调合作,共创、共赢、共享。
复制的模式在产业互联网也面临水土不服。在消费互联网,前面20多年,消费互联网平台成功的很重要的途径就是复制国外的模式,比如国外有一个社交的平台,我国互联网企业就回来copy一个社交的平台,看到国外有一个电商的平台,回来就copy一个电商的平台,这能很快成功,但是在产业互联网,这种复制的模式就很难成功。
人工智能方面,我国人工智能的关注度还停留在传统应用领域,新兴的领域较为落后。另外一个很重要的缺陷就是高层次人才分布不均,人工智能的高层次人才分布跟美国起来有一定的差距。
此外,云计算的差距也是存在的。
“如果我们关注云计算的LaaS、PaaS领域,阿里的市场份额是低于6%,SaaS领域我们在2019年的市场规模是30亿美元,只占全球2%,我们的SaaS企业比较大的就是金山办公,它在全球排名20位左右。所以云计算这一块跟美国还是有差距的。”李三希介绍。
不过,我国优势也很明显。比如,资源配置协同,特别是金融科技方面,我国发展得比较好。特别是5G,全球领先,我国的人均移动基站数是美国的5倍,华为、中兴、三大运营商强势参与标准的制定,在专利数上占优。
应完善数据要素市场
数字经济中,数据安全至关重要。行业内人士警告,数据要素建设不完善可能是制约未来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
当前,数据产权的界定还是比较困难,因为数据是一个新的要素,跟传统要素有区别,没有经验可循,其复杂性导致产权界定很困难。但产权的界定是数据使用的一个前提,产权的界定迟迟不能落实,数据的分享动机就不够,利用率就比较低。
数据方面隐私保护也和数字经济发展形成矛盾。一方面平台经济的发展要使用这些数据,导致个人数据会被广泛收集,可能会对隐私带来一定的问题;但另一方面,如果采取过于严苛的隐私保护,可能会比较大限制平台企业的发展空间,比如欧盟的GDPR对个人隐私保护比较严格,这也被认为是欧盟缺乏大型平台的重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数据垄断的问题正在逐渐浮出水面,这是比较新型的垄断形式,比如算法合谋和算法歧视都是利用数据来进行垄断的新形式,其特征是带有一定的隐蔽性,不容易察觉的,因此相应的监管也很难跟上。
李三希建议,要发展与规范并重,要理清发展跟规范之间的关系。
“我们对平台经济进行规范,并不一定就会阻碍平台的发展。相反,有时候我们对平台经济的规范其实是为了让平台更好地发展,这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两者之间是可以做到并重的。规范是为了更高质量的发展,比如反垄断,市场结构过于分散或者是过于垄断都不利于创新,从这个角度来说,反垄断对更好的发展至关重要。”李三希表示。
我国鼓励企业通过创新做大做强,反对其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或去维护垄断地位。
同时,反垄断不仅仅反的是市场垄断,还包括反行政垄断,要加快健全市场的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数字经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及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制度。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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